交警部门承认措辞“不够严谨” 交通罚款有“优惠券”“打5折”,灌云交警的做法引发网络热议。昨日下午,灌云县交巡警大队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推出“优惠券”的初衷是为了交通法规宣传,因为措辞存在不够严谨的现象,已经于7月2日下午起被“文明交通承诺书”替代。 灌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章新龙告诉新京报记者,自6月中旬开始,灌云县按照《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要求,将从7月1日 至9月30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而根据活动安排,6月20日至7月10日为交通法规宣传阶段。从宣传交通法规的角度考虑,灌云交警 推出了“优惠券”,并在街头进行散发。 章新龙表示,此举初衷是为了开展交通法制宣传,从而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事件在网络引发热议后,“交警部门也认为此举欠缺妥当,并立即进行了纠正”。 新京报记者获悉,从7月2日下午起,灌云交警便用新印制的“文明交通承诺书”代替了“优惠券”。“由交通违规者在承诺单上签名承诺,交警部门给予教育警告后放行。”章新龙说。 焦点1 为何推出罚单“优惠券”? “为更好宣传效果有意变得诙谐幽默” 交通违规“优惠券”一事,有网友质疑,灌云交警此举“噱头大于实质”。 昨天下午,“优惠券”的发起人之一、灌云县交巡警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章新龙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基层执法,有基层的特殊情况。”章新龙告诉新京 报记者,“优惠券”中所列出的交通违规行为,是灌云交警日常执法中,最常见到的几种违规现象。在此之前,他们尝试了包括散发宣传单、制作标语在内的多种宣 传手段,但往往收效甚微。“以前都是板起面孔教育人,很多人拿到宣传单,看都不看直接扔掉。” 章新龙介绍,在这一轮交通法规宣传中,灌云交警有意改变语言风格,“尽量朝着诙谐幽默的方向去改,让市民能看得下去。”他说,也正是基于这种“改文风”的想法,在措辞中,将罚款“20元”表述为“20大洋”,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起到宣传效果”。 焦点2 行政执法能否“打折”? “未开罚,前期宣传做完了,就会从严整治” 交通罚款还能“打5折”,不少网友表示“闻所未闻”。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章新龙强调,“优惠券”中列出的交通违规行为,均属轻微违章,按照交通法规只需批评教育或者罚款。 章新龙告诉新京报记者,推出“优惠券”的本意,是为了进行交通法规宣传。基于这样的考虑,在实际操作中,交警对待市民的上述轻微违章行为,以批 评教育为主,基本不会罚款,因此也谈不上“打折”。“据我了解,在‘优惠券’发放的这段时间,灌云县没有一例对交通罚款进行打折的现象。”章新龙说。 (责任编辑:a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