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说道,由于在平安信托股份交易及股份登记权协议(RRA)方面没有被告知足够的信息,汽车之家管理层董事和独立董事并没有自始参加5月13号通过了平安信托的交易请求的董事会议。 如同Fairfax Media报道的那样,由澳洲电讯任命的第6名董事会成员的法律有效性存在质疑,进而投票通过向平安信托出卖汽车之家股权交易的会议参与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也是存在问题的。 为了正式选出第6名董事会成员,澳洲电讯需要通知开曼群岛办公室,但是在董事会结束前澳洲电讯仅通知了汽车之家在香港的注册机构Codan。 文件提到:当独立董事和管理层董事意识到了澳洲电讯任命了第6名董事会成员召开会议,于北京时间11:58他们电话接入到会议中,质问了会议的有效性,对董事会同意RRA的决定提出了反对意见,并建议在审计委员会评审完后召开新会议再讨论此事。 文中还提到:汽车之家在开曼群岛的律师们也接着在中午12:05分加入到会议中,提议关于此次第6名董事会成员的会议重新安排一次会议,并对此次平安信托的交易表示担忧。 但是,文中提到,尽管如此,澳洲电讯在汽车之家董事代表继续推进这次交易,并强行要求汽车之家落实下去。 文中称,汽车之家的独立董事们和管理层董事“根据澳洲电讯董事在RRA和平安信托交易中的行为,对后者的行为是以【汽车之家】利益最大化表示质疑。” 澳洲金融评论继续援引开曼法庭文件暴露,独董和其他非澳电董事从未收到澳洲电信提供的关于平安信托的股份购买协议等必要的文件, 澳洲电信出于保密不提供与平安信托股权交易协议复印件是不正当的;此外,大股东澳洲电信要求汽车之家执行RRA以及其他关于平安信托股权交易文件,令人质疑其是否站在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考虑的。 (责任编辑:a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