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原副总编讲述1982年肥乡事件中郭建民的反腐贡献
肥乡事件两年后,1984年,郭建民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停发工资,直到1986年经郭建民本人不断申诉才将郭建民调到县农业局技术站工作至其退休,停发的工资随后也全部补回。直至1987年,在肥乡县委宣传部的党组织会上,才恢复了郭建民的党籍。 同时,郭建民的女儿郭桂芳因支持父亲反映问题并常帮父亲写材料,曾被所在单位辞退。到了1990年,郭桂芳在单位值班时突然神秘失踪,至今仍然毫无音讯。 据郭建民家人回忆,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顿好她不足3岁的儿子,到农牧局值夜班,第二天神秘失踪。当日,郭建民及其爱人蔡朋娥就曾到肥乡县公安局报案。 看着大女儿年轻时留下的照片,母亲蔡朋娥不禁潸然泪下
2015年1月12日,“深读”(微信ID:shendugongzhuo)曾向肥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袁晓雷求证,他表示:“案件发生时间太长,等情况了解清楚了再给答复。”当年4月3日,其回复是:郭桂芳失踪案至今没有立案,不过没立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该案件已过了20年追诉期。同时,袁晓雷还表示:“我们查了当年的报案记录,没有发现该案的报案记录,我们认为当事人家人当年没报案。也可以说,该失踪案发生的20多年间,郭桂芳的家人就没有找过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2014年10月,肥乡县公安局还抽了郭桂芳儿子和丈夫的血样,并把郭桂芳的有关信息录入了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随后,“深读”(微信ID:shendugongzhuo)查询发现,郭桂芳(系统内为郭规芳)失踪的相关信息的确已于2014年11月被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为给失踪女儿认定工伤 将邯郸人社局诉至法院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确认郭桂芳之死亡属于工伤”。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347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责任编辑:a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