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杠杆加大将导致一定金融风险。”徐北认为,原来银行可以监控到表内的杠杆,但互金平台加大表外杠杆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机构防范地产商信用风险的难度。 事实上,监管部门已对开发商涉足互金行业的风险有所警惕。在今年国务院牵头制定的互金专项整治方案中就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认为,管理层此举正是为了防范金融和地产互相传导带来的风险。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合规开展业务,应取得哪些相关金融资质,方案并未具体说明。就此,南都记者咨询了多个地方监管部门,对方均表示目前没有统一要求和答案。 广州一位互金平台人士指出,当前不少平台为了巧妙规避合规问题,玩了把文字游戏,将公司定位“P2B”而非监管明文规定的“P2P”以化解合规风险。 采写:南都记者陈颖 实习生肖云 (责任编辑:adm) |